台湾苗栗县狮潭乡弘法禅院(弘法院)
弘法禅院通称「弘法院」是一座佛教禅院,主神为「释伽佛」。弘法禅院创建于1929年,1936年和1977年二次修建。其间又增建灵塔和仁爱之家。弘法院原为清朝末年竹木村地方拓垦大户刘缉光捐资试购,改建成佛院,起初仅供女尼修行,当地乡民因而也称为女人堂。刘缉光为黄南球外,另一个对狮潭开发的有功人士,晚定居于桂竹林庄六十七番地,即现在之弘法院址。
弘法院最初由当时法云寺的住持弘宗法师监理院务。现今的太雄宝殿重建于1958年,灵塔建于1970年,均由弘宗法师发愿募款兴建。弘宗法师在1971年正月圆寂昇化,享寿七十五,院殿左侧小岗,竖有其铜像一座,供信众瞻仰膜拜。1978年,住持觉光法师发起兴建「仁爱之家」,作为收容贫苦无依老人,颐养天年之所,1982年底落成,可借百名住宿,该院福泽茕老,救苦救虞之义举,为寺庙慈善事业立下良好的典范。
弘法禅院周林木森森,苍横翠环,环境清静幽雅,予人宁静祥和之感。弘法院的建筑风格与目前大部份寺庙的堂皇华丽迴然不同,用色原来以灰色为主色调1997年改铺红瓦,没有太多的凋琢、装饰,建筑格调颇似传统的三合院,有含蓄内敛之美,朴实枕稳中透出一份庄严静谧,望之令人生敬,颇富有禅宗生活化的气氛。
台湾苗栗县狮潭乡弘法禅院地址
台湾省苗栗县狮潭乡竹木村北庄3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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